装修老板王某因购买业主信息推销业务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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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1049

        王某今年35岁,一直从事家居装修业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王某感觉到业务很少,压力越来越大。今年2月,王某在一个QQ群看见有人发布广告“出售周边各区各楼盘信息名单”,王某当时就感觉到这是拓展市场的好渠道、好机会,立即和发广告的人联系,询问有没有某市的楼盘业主个人信息。该QQ网友告诉他有某片区一些楼盘的业主个人信息,最终王某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区十多个楼盘业主的个人信息。王某买回这些信息后,让手下的雇员给这些业主一一拨打电话,推销业务。王某心情愉悦的在办公室等着源源不断的订单,谁知等来的却是公安机关的一张刑事拘留证,被抓进了看守所。目前,王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了修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亦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升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2次会议、2017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王某将面对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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