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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销售合同审核的重要性
返回2015-04-26 4821、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存在于所有合同。因此,合同相对方的工商登记信息、经营范围、经营资质、许可证经营以及从业资质都应当纳入我们事前审核的范围。这里有必要提及的是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
例如,集团公司与客户签订聚氯乙烯买卖合同,若对方在合同上盖的章为某公司销售管理部,则合同归于无效,因为公司内部机构并无法人资格,无权对外签订合同。
2、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合同的合法性涉及大量法律法规。如果法律对合同标的、交易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存在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的约定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如有违反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的无效。
例如,向某甲购买毒品的合同,向丙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给丁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未经股东会决议向公司以外的人提供担保等等。
3、 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合同的各项约定只能有一种解释,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违约方带来任何机会和借口。
例如,在违约责任方面,“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一类的约定根本无从判断哪种违约承担哪种具体的责任,毫无实际意义。“合理方式”、“合理费用”、“合理期限”等内容由于难以界定,为合同的理解和履行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为了安全交易起见,我们认为有必要明确和细化各种权利义务的界限以消除合同潜在的交易风险。
4、 交易目的是否满足
合同无论如何完美,只要无法满足双方当事人的交易需求和目的,就只能是一份不合格的合同。因此,与其以“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作为引言,不如在合同正文之前简述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因为从合同目的的角度考虑问题,可以发现实现交易目的的必备内容,从而丰富合同的条款。